日前,记者在青海省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过3年持续不懈的努力,青海全省39个县市已全部推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全省355万农牧民得到全部覆盖,实现了青海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05年底在全省农村牧区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农牧业县和农牧民群众全面覆盖,比国务院确定的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提前了3年。
青海的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始于2003年8月,第一批首选了经济条件较好、地方政府积极性高的湟中、同仁等8个县,当年覆盖100万农牧民。2004年4月出台了《青海省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试行)》,确定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的速度,未等中央补助资金到位,省财政就将第二批、第三批试点县的补助资金足额拨付。今年11月3日,经青海省政府第四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海东地区乐都县、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等7个县的52万农牧民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范围。至此,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覆盖青海全省。
据了解,从2003年8月至今,青海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补助资金累计达7715万元,其中,中央、省、州、县级财政共补助4801万元,农牧民个人交纳2914万元。
青海农牧区的农牧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踊跃。第一批、第二批共19个县的农牧民参合率达到87%,第三批13个县的农牧民参合率达到75%。第一批和第二批试点县现已累计为84.21万名参合农牧民报销医药费3854.8万元,受益面达到52%,住院费用人均补偿505元。第三批试点县从10月份开始陆续报销农牧民医疗费用。
前不久,青海省贵南县牧民卓玛在森多乡中心卫生院顺利产下一男婴,她是全家几代人中第一个在医院分娩的孕妇。卓玛家2003年交了50元钱加入合作医疗,因此她享受住院分娩全免费(含接生费、药费、预防接种费、床位费)。该乡中心卫生院医生何明路说,实行新型合作医疗前,农牧民孕妇分娩大多是在家里进行,婴儿死亡率高达二成。实行正常分娩免费制后,农牧民住院分娩率比去年同期提高30%,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下降46%和40%。
青海广大农牧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交口称赞。统计显示,满意率平均达93.4%,呈现出党和政府得民心、农牧民得实惠、农村卫生得发展的“三赢”局面。(记者陈沸宇、刘鑫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