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9日从广西区扶贫开发办采访获悉,“十五”期间,广西坚持以2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4060个贫困村为主战场,以农村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和初步解决温饱的低收入贫困人口为扶贫对象,以扶贫规划为工作基础,以覆盖贫困农户的产业开发、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贫困农户劳动者素质的培训为工作重点,使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区贫困人口5年间减少了64万,初步解决温饱但不稳定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则减少了324万。
据广西扶贫办主任胡德才介绍,经过5年的扶贫开发,广西2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的1176元增至2004年的1586元,连续4年增长超过6%,高于全区水平。今年上半年这28个县的农民人均纯收入982元,比同期全区平均水平高6.4个百分点,增幅创1997年以来最高水平。4060个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的1058.49元增至2004年1370.3元,年均增长7.36%,比同期全区水平高1.23个百分点。
5年来,广西农村贫困人口正在不断减少。全区农村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已由2000年底的150万人下降到目前的86万人,初步解决温饱但不稳定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由650万人下降到目前的326万人,分别减少了64万人和324万人,降幅分别为42.7%和49.8%。
经过5年的建设,广西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明显改善。5年来,新建改扩建贫困村四级公路和通自然村(屯)道路4.12万多公里,使贫困村通公路率由2000年的14%提高到2005年的47%,提高了33个百分点,在西南贫困区域中处于领先水平。在贫困村建沼气池76万座,4060个贫困村的沼气池入户率高于全区水平。特困区域的东兰、巴马、凤山三县的基础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由原来全区最差水平一跃达到全区中等以上水平。
在扶贫工作中,广西利用外资扶贫跃上了新台阶。5年来,共引进国外、境外无偿资金折合人民币2.363亿元,比“九五”时期增加7倍多。此外,还从国外引进扶贫贷款折合人民币2.5亿元。(庞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