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日前发布的《2004年长江流域及西南诸河水资源公报》显示,目前长江流域优于III类水的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72.5%,劣于III类的水体主要集中在城市江段和部分支流,水质恶化幅度比上年有所减少。
《公报》显示,2004年长江流域水资源总量为8734.1亿立方米,比常年偏少12.3%。长江流域工业和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88.2亿吨,比上年增加14.8亿吨,增幅为5.4%。其中,工业污水为202.8亿吨,占70.4%,生活污水85.4亿吨,占29.6%。排污主要集中在太湖水系、洞庭湖水系、湖口以下干流、宜昌至湖口、鄱阳湖水系、乌江和岷沱江,占长江废污水排放量的80.9%。2004年长江流域监测评价的58个省界断面中,31个断面水质为I—III类,27个断面水质劣于III类,其中9个劣于V类。总体上看,长江流域水质恶化幅度比上年减少。
另外,由于过量开采导致地下水位逐年下降,部分地区形成了地下水降落漏斗区域,对水资源正常循环产生严重影响。上海、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北6省(市)漏斗总面积为14796.02平方公里,比上年有所增加。(赵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