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上海市政府公布鼓励留学人员工作、创业的新政策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30日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11月30日电(记者季明)上海市政府30日公布的一项鼓励留学人员工作、创业的新政策允许部分外籍留学人员子女报考上海本地高校,在给予留学人员“市民待遇”方面又迈进一步。

   子女高中毕业后不能报考本地大学,一直是留学人员的一块“心病”。为此上海市政府在新出台的《关于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中明确,持《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外籍留学人员子女在上海获得高中毕业文凭的,可报考本市市属高校。

   上海还规定,持有效《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留学人员子女在学龄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与本市市民享受同等待遇。为了照顾那些一直在国外教育环境下成长的“小海归”,在国外生活5年以上并在国内语言文字适应期(3年)内参加上海初中升高中考试的,高中可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

   《规定》打破的另一块“政策坚冰”是留学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根据新规定,入外籍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或创业,取得《上海市居住证》B证后,可按本市规定申请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并可免办其他就业许可。

   《规定》在留学人员报考国家公务员方面有了新的规定,留学人员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报考本市公务员职位。上海市人事局可结合留学人员特点,根据政府机关的需求组织留学人员招录考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法定条件和有关规定的留学人员可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