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是CEPA实施第700天,海关总署和商务部于此间主办“CEPA贸易及通关便利化论坛”。海关总署副署长孙松璞在论坛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CEPA实施以来,内地与港澳三地之间在物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上往来频密,三地在货物、服务贸易及通关方面更加便利化。孙松璞特别强调说,CEPA为促进港澳经济增长注入了新的活力,其成效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振兴了香港制造业
港澳产品享受零关税进口,振兴了香港制造业,促进了内地与香港、澳门进出口贸易的稳定增长。目前,内地已对1108种和509种(内地2005年税号)原产香港和澳门的货物实行零关税,基本囊括了港澳现有生产的全部产品。据中国海关统计,2004年1月至2005年10月,内地进口享受CEPA零关税优惠的香港产货物总值3.5亿美元,减免关税2.1亿元人民币;进口澳门产货物总值110.92万美元,减免关税92.6万元人民币。香港企业受惠效果最为明显,共有173个CEPA项下税号的货物享受到了“零关税”的优惠。
强化了港澳服务业
服务业是香港、澳门的优势产业,各占本地GDP的90%左右。CEPA签署实施以来,香港、澳门分别核发879份和222份服务提供者证明书,涵盖多个行业,多数已按照《安排》承诺在内地设立企业。截至2005年9月底,几乎所有在港澳从事零售银行业务的银行均已开办了人民币存款、汇兑、汇款、信用卡4项业务,在港、在澳人民币存款余额分别为226亿元、3.87亿元人民币。
促进了港澳繁荣稳定
为配合CEPA的实施,内地部分省市从去年起开放港澳个人游,对繁荣港澳市场和增加就业起了重要作用。据统计,2004年“个人游”访港的内地旅客多达426万人次,带来了65亿元的额外消费,直接带动了香港零售、酒店、饮食、跨境交通服务等各行各业的发展。截至2005年9月底,累计实际到港澳“个人游”旅客已分别超过800万人次。内地与香港在建筑、证券、会计、保险等领域开展专业资格互认工作已见成效,双方共有696人通过互认取得了对方的专业资格。
CEPA实施后,港澳产品竞争力增强,外来投资额逐步上升,旅游业、服务业呈现繁荣景象,带动了港澳经济的全面增长。2004年港澳经济分别增长8.1%和28%。今年上半年港澳经济分别增长6.8%和12.6%。
新闻链接
2003年6月和10月,中央人民政府分别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正式签署了《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的协议,并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按照今年10月签署的CEPA补充协议二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内地对原产香港、澳门的进口货物(除内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禁止进口和履行国际公约而禁止进口的货物,以及内地在有关国际协议中作出特殊承诺的产品外)全面实施零关税,双方基本实现货物贸易自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