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山西省煤炭工业局规定煤炭要凭票运销和进入市场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04日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太原12月4日电(记者谭博文)山西省煤炭工业管理局近日就贯彻省政府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定作出具体部署:山西省合法煤矿今后将凭票运销,没有销售票的煤炭不得运销和进入市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无“煤炭销售票”的煤炭。

    山西省煤炭工业局规定提出,全省要认真执行和完善“合法煤矿公示牌”和“煤炭销售票”制度,对合法煤矿发给煤炭销售票,凭票运销,对没有销售票的煤炭不得运销和进入市场,切断非法违法煤矿的生产和销售渠道,建立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的长效机制。所有“证照”齐全的矿井必须执行“煤炭销售票”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无“煤炭销售票”的煤炭。

    山西省煤炭工业局要求各级煤炭纠察队和省煤运总公司所属的煤焦营业检查机构,要强化“煤炭销售票”的发放、使用、查验和回收等管理工作,完善具体有效和可操作的实施办法。对拒不使用煤炭销售票的煤矿及销售、购买、运输无“煤炭销售票”煤炭的单位和个人,视为违法生产经营煤炭,要没收其非法生产和经营的煤炭,并处以1至5倍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放行运输无“煤炭销售票”的煤炭进入市场的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完)

 
 
 相关链接
·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3年内将关闭1.4万个小煤矿
· 黑龙江超常规措施 年底前完成煤矿整顿关闭任务
· 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发生爆炸事故
· 我国已从煤矿撤资“官股”4.73亿元
· 安全监管总局要求进一步加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
· 全国关闭矿井1933处 安监总局要求严把验收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