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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实行“阳光工程” 转移十万农村劳动力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06日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2005年初,沈阳市实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阳光工程",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新增10.3万人,总收入达9.8亿元。截至目前,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已达25.3万人。

  为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有序化进行,沈阳市实行对接转移。市内五区及市妇联采取召开洽谈会、委托招聘等多种形式,解决农民的务工问题。和平区就利用该区三产发达的优势,解决了康平、法库两县2223名农民工进城就业问题。

  目前,全市乡镇企业从业人员达81.3万人,其中,农民工就达59万人。同时,沈阳市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拓宽农民工就业领域。沈阳农业高新区的辉山乳业和法库县陶瓷城均已成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户。辉山乳业现已带动农户5.6万户,直接实现劳动力转移3000人。

  在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的同时,沈阳市还因地制宜,实现农民工的"两栖就业"。辽中县依托二三产业较为发达的优势,积极引导农民实现种地、打工两不误。今年,该县引导农民"两栖就业"6万人,使农民年人均增收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