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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十一五”将加快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07日   来源:经济日报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日前表示,“十一五”时期,将加快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税务部门将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求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金税工程”(三期)建设。

    谢旭人表示,在多年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通过功能整合、业务重组、技术重构、系统升级,建设覆盖总局、县级以上税务机关的网络平台,建设征管业务、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决策支持等4个应用系统,使之成为功能齐全、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保障有力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提高税收征收率,提高税收执法和行政效率,提高为纳税人服务水平,降低税收成本。谢旭人的上述表示,反映出了一个现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正为精细化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掌控每张增值税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于2001年全面实施的“金税工程”(二期),将全国140余万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部纳入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使税务机关掌握了全国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内容和流向;通过发票认证系统、发票稽核等系统可以迅速发现利用假票、大头小尾票、失控发票等手段骗取增值税的犯罪行为;通过对货物运输发票、海关完税凭证等其他抵扣凭证实行“手工采集、清单管理”,有效防止了纳税人利用虚假抵扣凭证骗取税款;通过增值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和有关应用系统的整合,实现了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数据与其开具、抵扣发票数据之间的实时审核,堵住了少报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漏洞。

    目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一度十分猖獗的局面已基本扭转,税务机关发现有问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比例已不到2000年的1%。

    征管信息系统———城市征管集中处理

    征管信息系统建设使全国基本实现在城市一级的税收征管集中处理,部分地区已实现省、区、市级集中处理。目前,全国建立纳税人的电子登记档案超过2800万户,每年近90%的征税业务由征管信息系统完成。

    借助征管信息系统,税务机关可以及时发现纳税人未按时履行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进而采取催报、催缴等措施,促使纳税人履行义务,对税务违章的纳税人采取相应管理措施。通过税银联网,既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又确保税款及时入库。通过纳税评估功能的使用,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进行初步分析,对纳税人非恶意的税收错误采取管理措施进行纠正,并为税务检查提供线索。通过稽查功能的使用,可由系统自动分析筛选,确定疑点较大的纳税人进行税务检查。税务机关还借助审计辅助软件,对纳税人的电子账簿直接进行电子审计,以迅速发现问题。

    部门信息共享———及时堵塞税收流失

    国家税务总局与海关总署通过“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实现了直接联网,每天全国所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信息均集中传输到国家税务总局,由其分发到各出口退税管理机关。出口退税管理机关据此对企业的出口退税申报实行电子对审,有效防止了利用假报关单骗取退税的不法行为。海关对进口货物征税的完税凭证信息也全部传递到国家税务总局,进入金税工程系统,从而对以海关进口完税凭证作为抵扣凭证的每一笔业务进行严密审核。

    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手建立全国工商、税务间的企业登记信息交换体系,税务、工商、质检等部门间的企业基础信息共享试点工作正在展开。这些工作的推进,将使税务机关能够及时获得工商企业的新办、变更等信息,通过与征管信息系统税籍档案的核对,及时发现漏征漏管纳税人,堵塞税收流失的漏洞。

    税控器具推广使用———加强税收源泉控管

    全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全部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此举准确记录了纳税人的销售收入、应纳税金等信息,使税务机关能够对纳税人是否正确开具发票、是否如实申报增值税收入等进行有效监控。

    全国7万多家加油站、20多万台加油机已全部推广使用税控加油机或加装税控装置,其加油数量、销售金额等信息被准确记录下来。

    税控收款机已在商业零售、餐饮、娱乐等行业陆续推广。安装税控收款机可以忠实记录这些行业企业的营业情况,为税务机关准确掌握纳税人的经营收入、控管税源起到良好的辅助作用。

    此外,宏观数据分析使税务部门的工作更加有的放矢。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全国信息网络和各应用系统集中了大量的纳税人申报、财务、发票等数据,使用专门软件进行处理分析,及时发现地区、行业或者某类企业存在的异常现象,指导各地税务机关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防范。对疑点较大的,直接下发“黑名单”,督促有关税务机关进行检查。(记者 孙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