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工委12日在郑州召开的全国民爆器材行业工作会议上宣布,对迄今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民爆器材生产企业,明年一律不予安排生产计划。
国防科工委有关负责人强调,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2005年1月前,危险品生产企业均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到现在已有近一年的时间。在此期间,大多数企业达到了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但仍有少数企业存在安全生产基础设施不达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问题。
鉴于上述情况,国防科工委决定,对于迄今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明年一律不予安排生产计划,同时做好许可证发放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国防科工委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及动态管理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检查许可证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安全评价机构对企业安全状况的评价质量、企业对安评报告提出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及验收效果等。(记者 郑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