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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住宅性能评定标准》06年3月1日起实施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14日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14日电(记者 杜宇)国家标准《住宅性能评定标准》将于2006年3月1日起实施。

    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童悦仲在14日举行的2005中国房地产业科技进步报告会上透露。

    据童悦仲介绍,《住宅性能评定标准》适用于城镇新建和改建住宅的性能评定,而不是单纯的评优标准,反映的是住宅的综合性能水平,体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产业技术政策,倡导一次装修,引导住宅开发和住房理性消费,鼓励开发商提高住宅性能等。

    童悦仲说,在《住宅性能评定标准》中,住宅性能分为适用性能、环境性能、经济性能、安全性能、耐久性能五个方面。根据综合性能高低,将住宅分为A、B两个级别,A级住宅是执行了现行国家标准且性能好的住宅;B级住宅是执行了现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但性能达不到A级的住宅。其中,A级住宅根据得分多少和能否达到规定的关键指标,又分为1A、2A、3A三个级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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