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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的45.1%为民族自治县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23日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杨维汉)国务院扶贫办确定重点,加大投入,为民族地区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把民族地区列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扶持区域。在全国592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中,民族自治县(不含西藏)增加到267个,占重点县总数的45.1%,比“八七计划”期间增加了10个,提高了1.7个百分点。

   22日记者从国家民委委员会议上获悉,国家加大对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支持和倾斜力度。在扶贫开发安排资金项目时,向民族地区倾斜。自2001年以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的异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主要安排到了民族地区。2005年安排民族地区以工代赈资金26亿元,建设基本农田80万亩,改善农田灌溉面积310万亩,解决120万人90万头牲畜的饮水困难,修建乡村公路1.2万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00平方公里,建设草场40万亩,支付劳务报酬4亿元。

   国家民委主任李德洙说,国家将着力研究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特困问题,着力研究解决少数民族贫困群众子女上学难,少数民族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2006年,国家民委将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调研,探索研究切实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困难的措施和办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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