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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实施草原条例 规定松嫩平原开始全面禁牧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02日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哈尔滨1月2日电(记者 徐宜军)记者从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黑龙江省草原条例》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意味着我国商品粮基地松嫩平原开始全面禁牧。

    松嫩平原主要由松花江和嫩江冲积而成,这里土质肥沃,黑土、黑钙土占60%以上,盛产大豆、小麦、玉米、甜菜、亚麻、马铃薯等,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

    据《黑龙江省草原条例》规定,松嫩平原的草原禁止放牧,松嫩平原以外的中、轻度退化草原实行季节性休牧,已经严重退化、沙化、碱化的草原实行禁牧,这些措施对保护松嫩平原这个商品粮基地和黑龙江省的畜牧业有着重要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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