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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中央财政安排“三农”资金1.13万亿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0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京1月6日电(记者毛晓梅)据最新统计,“十五”期间,中央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资金达到11300多亿元,年均递增17%,是改革开放以来投入增加最多、增长速度最快的时期之一。

    “十一五”时期,我国将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线大力推进财政支农工作,从今年起,每一年的财政支农资金增量将确保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也将确保高于上年,逐步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这是记者从财政部6日于江苏镇江召开的“全国农业财政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说,资金投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物质基础和财力保障。2001年-2005年,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积极调整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投入力度。除中央财政外,江苏、浙江、江西、四川等地近年对农业农村投入的增长也达到历史最高水平。较大幅度增加投入使“三减免三补贴”等各项支农政策较好地得到落实,农民直接受益的程度大大提高。

    在6日的会上,财政部农业司司长赵鸣骥明确表示,“十一五”时期将突出创新支农机制、加强政策研究、规范资金管理三项工作重点,大力推进财政支农工作。2006年要切实抓好六个“着力点”:

    一是着力增加投入。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都要努力增加支农资金投入总量,研究开辟新的支农资金投入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农业,逐步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

    二是着力支持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要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完善良种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的投入力度,逐步扩大中央和省级小型农田水利补助专项资金规模。

    三是着力支持发展农村公共事业,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四是着力放活体制环境,支持农业和农村各项改革。

    五是着力创新机制,积极推进支农资金的整合,积极探索财政支持农业保险、农业担保的有效途径,完善财政支持防灾减灾机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和支持小型公益设施建设“民办公助”机制,提高农业财政工作水平。

    六是着力强化管理,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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