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1日披露,今年将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试点,2006年中央财政新增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全部用于投资参股,探索改革和完善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吸引和带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综合开发。
为创新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机制,财政部从2004年开始在河北、河南等省进行国家开发资金投资参股经营试点,2005年扩大到13个省(区、市),今年将在所有符合条件省(区、市)进行。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投资参股经营试点主要遵循以下原则:自愿申报、平等竞争、择优扶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承担风险;政企分开、委托监管、授权运营;规范操作、稳步推进、适时退出。实行投资参股经营的项目,省级财政应按规定比例足额安排参股资金与中央财政共同投入。中央和省级财政按其实际投入比例分享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投入到投资参股经营项目中的财政资金只参股、不控股,不做第一大股东,财政(农发)部门根据需要授权资产运营机构进行资本运营。
目前,从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试点的情况看,试点运行情况良好,已取得初步成效。河北省两年实施了7个投资参股经营项目,运营情况进展比较理想。2004年度立项的4个项目有3个已经建成,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40053万元,利润2194万元;2005年立项的3个项目也完成了前期工作,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试点省(区、市)的情况表明,投资参股方式不仅创新了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机制,也是新形势下财政支农方式的有益探索,对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做大经济和财政“蛋糕”具有重要意义。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日前表示:要主动适应新形势需要,积极探索采用投资参股、专项贴息等形式,更加有效地发挥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
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也指出,今年要继续扩大投资参股经营试点,增加试点投入,加强试点项目监管,探索财政支持农业企业发展的新方式,促进形成“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组合”的开发运行机制,促进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和农民增收。(记者 孙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