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人民银行贯彻落实“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组织商业银行建设的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于2006年1月进入正式运行。这是我国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中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基础建设。
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主体,是现代金融体系运行的基石,是防范金融风险,保持金融稳定,促进金融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有无健全的征信体系,是市场经济是否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各商业银行的信用数据信息共享平台。主要采集和保存个人在商业银行的借还款、信用卡、担保等信用信息,以及相关的身份识别信息,并向商业银行提供个人信用信息联网查询服务,满足商业银行防范和管理信用风险的需求,同时服务于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建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既要实现商业银行之间信息共享,方便群众借贷,防范信贷风险;又要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只能经当事人书面授权,在审核个人贷款、信用卡申请或审核是否接受个人作为担保人等个人信贷业务,以及对已发放的个人贷款及信用卡进行信用风险跟踪管理,才能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始建于2004年初,并于同年12月中旬实现15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和8家城市商业银行在全国7个城市的联网试运行,2005年8月底完成与全国所有商业银行和部分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的联网运行,经过1年的试运行,于2006年1月正式运行。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收录的自然人数已达到3.4亿人,其中有信贷记录的人数约为3500万人。截至2005年底,收录个人信贷余额2.2万亿元,约占全国个人消费信贷余额的97.5%。现在,任何自然人无论在国内任何地方、也无论在哪一家商业银行留下的借款和还款记录,或开立结算账户时填报的基本信息,商业银行的基层信贷审查人员均可在经当事人书面授权后,进行查询、实现共享。许多商业银行已经将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作为贷前审查的固定程序。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在全国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开启了5.2万个查询用户终端,目前每天个人信用报告查询量已达到11万笔左右,在提高审贷效率,方便广大群众借贷,防止不良贷款,防止个人过度负债,以及根据信用风险确定利率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人民银行将继续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和机构的协商、合作,继续完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逐步完整采集个人的身份信息和社保、住房公积金、税务、教育、法院、公用事业等单位的相关信用信息,通过整合,使分散的债务信息变为个人的财富和生产力,更好地服务百姓、服务社会。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通过建立个人信用记录,使个人过去的信用行为对未来新的信用活动产生影响,以制度约束个人养成重信用、守合同、遵守法律的行为准则和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正式运行,将会大大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水平。
五种措施确保个人信用信息隐私安全
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记者张旭东)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于2006年1月正式运行。其中的个人信用报告包含了大量个人信用隐私,不过这些信息将会在最大程度上得到保护。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负责人16日介绍说,征信中心采取了五种措施来确保个人的隐私安全:
授权查询。除有关部门特殊需要外,没有个人书面授权,没人能看到个人信用报告。当然,如果个人已经从某家银行借了款,或用了其信用卡,那这家银行将无需征得个人同意,就可以查看个人信用报告:银行把钱借出后,需要随时了解个人最新的情况,确保银行资金的安全。
限定用途。《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有明确规定:除了本人以外,商业银行只有在办理贷款、信用卡、担保等业务时,或管理贷出去的款、发出去的信用卡时才能查看个人信用报告。
保障安全。存储着个人信用报告的数据库是非常安全的。个人信息是通过保密专线从商业银行传送到征信中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任何人为干预,由计算机自动处理。整个系统采用了国内最先进的计算机防病毒和防黑客攻击的管理系统,其安全性是国内一流的。
查询记录。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还对查看个人信用报告的商业银行信贷人员(即数据库用户)进行管理,每一个用户都要登记注册,而且计算机系统还自动追踪和记录每一个用户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情况,并展示在个人信用报告中。
违规处罚。《办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如果违反规定查询个人的信用报告,或将查询结果用于规定范围之外的其他目的,将被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则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同时提醒说,个人在填写信贷业务申请表时,要留意申请表中的授权查询条款或其他书面授权文件。要定期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根据信用报告中的查询记录判断是否有可疑情况,发现未经个人授权的查询,请及时报告征信中心。
信用记录:有“借”有“还”再借将不难!
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记者毛晓梅、张旭东)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良好的信用记录对个人最大的好处就是为个人积累信誉财富。
中国人民银行16日宣布,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于2006年1月正式运行。这标志着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
央行征信中心负责人说,现代社会中个人应尽可能早些建立自己的信用记录。不从银行借钱并不等于信用就好。没有历史信用记录,银行就失去了一个判断个人信用状况的便捷方法。
所谓征信是指专业化的信用信息服务,为了更方便服务,通过第三方机构将每个人的信用信息集中起来,在需要的时候供个人和信贷等机构使用。
对一个人来说,如果信用报告反映他是一个按时还款、认真履约的人,银行肯定喜欢,不但能提供贷款、信用卡等信贷服务,还可能在金额、利率上给予优惠。
如果信用报告中记载的这个人,曾经借钱不还,银行在贷款时就要慎重对待,并极有可能让其提供抵押、担保,降低贷款额度,或提高贷款利率,甚至会拒绝贷款。
针对普遍存在的“个人征信系统是搞黑名单”、“信用污点会跟人一辈子”之类的错误理解,央行征信中心负责人作了明确解释和澄清。
个人征信系统只是如实客观地记录个人原始的信用信息,不加任何主观判断,有助于个人获得更公平的信贷机会。此外,一次失信可能会在一段时间内对个人产生一些影响,但所谓的“信用污点”绝对不会跟人一辈子。在国外,一般的负面记录保存7年,我国也将尽快出台相关规定。(完)
苏宁: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预计在今年上半年联网运行
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记者张旭东)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16日说,在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于1月正式运行后,我国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预计在今年上半年联网运行。
苏宁是16日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正式运行新闻通气会”上讲这番话的。他说,到2005年12月15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顺利实现主要商业银行联网试运行,并在上海、天津、浙江、福建四省市提供实时查询服务。预计今年上半年实现全国所有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全国联网运行。
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前身是“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始建于1997年,2002年初步建成投入运行。这个系统采用地市、省市和全国三级数据库体系。主要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采集企业的基本信息、在金融机构的借款、担保等信贷信息,以及企业主要的财务指标,全国各商业银行与该数据库联网查询。在这一系统多年运行基础上,2005年人民银行启动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截止2005年11月底,系统收录借款企业452万户,人民币贷款余额17.36万亿元,约占全国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90%,基本涵盖了全部企业贷款。
苏宁说,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成后,其防范贷款风险和为金融监管、货币政策服务的功能将比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有较大提高。
是否按时交纳电话、水电费等信息也有望记入个人信用报告
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记者张旭东、毛晓梅)中国人民银行16日宣布,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于2006年1月正式运行。这一数据库目前已收录的自然人数已达到3.4亿人。这意味着,这个数据库里已容纳了3.4亿个个人信用报告。
个人信用报告就是全面、客观记录您的信用活动,反映一个人的信用状况的文件。人民银行介绍说,报告中除了已记录了个人基本信用信息外,日后个人是否按时交纳电话、水电费等信息也有望记入个人信用报告。
目前,报告中主要包括了以下信息:
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个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这些信息告诉商业银行 “这个人是谁”。
个人在银行的贷款信息:何时在哪家银行贷了多少款,还了多少款,还有多少款没还,以及是否按时还款等信息。
个人的信用卡信息:办理了哪几家银行的信用卡,信用卡的透支额度以及还款的记录等信息。
个人的信用报告被查询的记录:计算机会自动记载何时何人出于什么原因查看了信用报告。
据介绍,随着数据库建设的逐步推进,除了以上信息外,个人的个人信用报告还将记载您的社会保障信息、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信息、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是否按时缴纳电话、水、电、燃气费等公共事业费用的信息,以及法院民事判决、欠税等公共信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