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哈尔滨1月23日电(记者范迎春)新年伊始,黑龙江省为广大农民送去了一个大“礼包”:取消14项涉农收费,暂停征收涉农收费项目6项,降低3项涉农收费标准。
黑龙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农委和省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省内各地对涉农收费(基金)和价格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进一步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通知要求,14项涉农收费被取消。
在被取消的收费项目中,有交通部门的水路运输管理费和内河航道对从事农业生产船舶的收取部分、农业部门的国内植物检疫费在农村收取部分、农机管理费和农机驾驶员审验费等。
除此之外,黑龙江省暂停征收涉农收费项目6项,包括畜牧部门的草原管理费、卫生部门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本费等。新规定还降低了3项涉农收费标准,包括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由20元降到10元等。
黑龙江省要求,各地和各级物价、财政、农委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涉农收费和价格工作的监督,杜绝出现新的乱收费及搭车收费行为。凡向农民收取的水费、电费等,必须坚持“受益缴费”的原则,不得按人头进行摊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