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北京市有关部门获悉:北京2006年将设立专项资金,以普查、传承、文献三大工程为重心,在普查的基础上建立科学有效的传承机制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列入市及区县两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将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和资助扶持等方式,鼓励代表作的传承人(团体)进行项目传习活动。
北京市副市长孙安民向记者透露,2006年是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提速”之年,将有许多举措:启动一年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摸底工程将于年底完成;完成初稿的《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正在争取早日进入立法程序;早已完成的《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五年规划》征求各方意见后力争早日面世;等等。(记者 刘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