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5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深圳市公安局借鉴《香港警察通例》,历时一年多编撰一套涵盖全局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统一的管理制度———《深圳警察通令》,将在该市公安机关开始试行。全部《通令》共有3688条,长达231万字,旨在建立一套健全的符合公安队伍自身特点和队伍建设内在规律的制度体系。
《通令》在建立科学、合理、有力的责任监督体系的同时,变注重“事后监督”为注重“过程监督”,变注重“年终算总账”为注重“一事一买单”,从而将责任形成一种机制,提高广大民警的综合素质、责任意识和铁律意识。编撰并试行如此浩繁的《警察通令》,在全国公安机关中尚属首次。(记者 甘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