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有230家企业注册登记也有130家企业注销关闭
浙江助中小企业克服“成长的烦恼”
在当前和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浙江省有关方面应改变“重大轻小”、“抓大放小”、“求大舍小”、“亲大远小”的现象和做法,逐步形成“抓大扶小、两头并举”的发展导向。这是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在对全省中小企业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之后得出的结论。
本月中旬,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发布了《2005年浙江中小企业发展报告》。这份根据首次经济普查数据而完成的报告显示,2004年浙江每天约有240家私营企业注册登记,但同时每天也有130家企业注销关闭,存活率仅为45.83%。
尽管从国际和国内经验看,这是市场经济环境下一种正常的新陈代谢行为,但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研究中心有关人士仍然认为,提高存活率是浙江私营经济发展中一个亟待破解的命题。
为此,“十一五”期间,浙江省将全面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通过培育成长型中小企业,提高中小企业的存活率、成长率和创业成功率。
据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局长吴家曦介绍,浙江“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的核心内容是:运用科学的“成长型中小企业评价方法”——GEP评估法,从该省中小企业中选定一批最佳成长型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由政府和银行联手为其优先提供融资支持。
据了解,浙江已在去年与中国民生银行杭州分行联合对“中小企业成长计划”进行了试点,重点培育3000家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微小企业上规模,初步形成了“政府关注、政策扶持、扎实推进”的良好局面。
吴家曦透露,浙江“中小企业成长计划”今后5年的目标是,重点扶持100家中小企业发展成为大型企业,扶持100家中小企业在海内外上市,重点培育1万家专业特色强的成长型中小企业,使浙江中小企业发展优势更加突出。据悉,这些目标已被写入浙江的“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
为保证浙江“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的顺利实施,继浙江“非公经济32条”以省政府2006年1号文件的形式下发后,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起草的《浙江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草案)》(下称《条例》)已于日前经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获原则通过,即将提交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根据《条例》,浙江省将从创业扶持、资金支持、信用担保、社会服务、权益保护等9个方面力促中小企业发展。引人注目的是,工商、财税、用工、户籍管理、社会保障等软环境的营造,首次被列入法规。
对于浙江中小企业所面临的首要困难——融资问题,《条例》开出的“药方”是“银政联手”——银行层面,浙江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融资合作,各级人民银行和银监机构将加强信贷政策指导,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政府层面,浙江省级财政预算将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同时,省级财政用于扶持企业发展的其他各项资金也将向中小企业倾斜。
对于浙江中小企业遭遇的另一大难题——生产要素的制约,尤其是用地“瓶颈”,《条例》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时,应考虑中小企业建设用地,并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确定适当比例的额度。
此外,《条例》还对中小企业权益的保护作出了全面规定,尤其是对收费行为进行了规范,即“严格按照国家和浙江省公布收费项目收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各种审批权、登记权和年检年审权附带收取其他费用”。
吴家曦指出,制定该《条例》的目的,就是要对占浙江企业总数99%以上的中小企业进行强势扶植,以促进浙江省由“中小企业大省”向“中小企业强省”转型。(非 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