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上海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市容应急预案 今年起实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12日   来源:文汇报

    大雨造成道路积水地面灯光设施将及时断电关闭。据悉,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和市城管局已完成《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预案》制定,该预案从今年起启动实施,今后每隔三年重新发布一次新编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按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分为四级:即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该预案首次规定,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处置指挥分中心在接到有关区的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市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处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当“红色警报”拉响时,灯光广告管理部门和应急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直至红色警报解除。同时拆除所有的临时性广告,切断景观灯光设施电源,确保景观灯光设施处于断电状态,并对每一处墙面和屋顶的广告及非广告设施落实专人看护。(记者赵维光 实习生冯靖)

 
 
 相关链接
· 国务院关于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全文)
· 江西初步形成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体系
· 江西省发布五件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