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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颁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1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广州2月16日电(郑天虹、康建)广东省教育厅制订的《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征求意见稿)》日前正式颁布,高中生道德素养、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将成为高校录取或退档的依据之一。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四个方面:模块修习记录、基本素质评价、实验操作考查和信息技术等级。模块修习记录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各科目学分获得情况和各科目各模块修习情况。基本素质反映学生的道德素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各方面情况。实验操作考查反映学生在科学领域的实际操作能力。信息技术等级反映学生在技术领域的信息技术能力和素养。

    广东省教育厅要求各市组织中学校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针对征求意见稿开展讨论,并将讨论情况整理成书面报告,并于本月底前报送教育厅教研室。

    该方案对“基本素质评价”中的道德素养作了如下规定: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成长记录、教师和同学的评价等,由学生自我评价为主,同学互评为辅;综合实践的评价,则根据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及完成情况,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的实证材料等,客观反映学生在综合实践方面的表现;身心健康的评价,则是学生在学校体育课程、体育活动中的表现和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表现,客观反映学生身心健康状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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