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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次设立妇女家庭权益保障法律援助专项基金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03日   来源:司法部网站

    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全国妇联联合举办的“妇女家庭权益保障法律援助专项基金”捐赠、设立启动仪式3月2日在京举行。这是我国首项用于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和残疾人法律援助的专项基金。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副会长蒋先进代表法律援助基金会接受了北京东方天宙公司董事长朴今淑捐赠的人民币200万元,并向朴女士颁发了荣誉证书。在3月2日的仪式上,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已向全国妇联转赠了100万人民币,用于开展全国妇女法律援助。

    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在仪式上发表讲话说,设立专项基金支持妇女法律援助工作十分重要,它的设立搭建了一个向社会宣传妇女家庭权益保障和法律援助的平台,吸引社会各界人士关注特定群体的维权活动。专项基金捐赠的方式改变了过去单纯向基金会捐款的形式,拓展了法律援助捐助的渠道,有很重要的示范作用。

    据统计,2005年,全国接受法律援助的妇女为76000余人,由于受到法律援助经费的限制,还有相当部分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和残疾人不能获得必要的援助。(记者 张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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