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将从今年起依托现有的社会救助管理站,设立专门救助机构,对流浪儿童实施分类救助。
去年,福建省各地社会救助管理站累计救助流浪儿童1800多人次,约占救助对象总数的15%,其中本省籍儿童居多。绝大部分流浪儿童是文盲或小学文化程度,他们主要靠捡垃圾、乞讨、做廉价小工、卖艺卖花等方式维持生活。
有关专家指出,与成年人不同的是,除基本生活保障外,政府部门还应该为流浪儿童提供教育等方面的特殊救助服务。而从当前社会救助机构的管理模式看,还无法较好地承担起这一救助功能,多数地方将流浪儿童与成年人安置在一起,成年流浪人员身上的一些恶习难免会对流浪儿童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建立专门救助机构,对流浪儿童实施分类救助成为今后的必然趋势。
据悉,福建省计划从今年起依托现有的社会救助管理站,设立专门救助机构。设区市一级年内全部设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逐步设立救助分站,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形成省、市、县三级救助管理机构网络。其中,厦门、漳州两市流浪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今年初已正式挂牌,将流浪儿童与成年人、男童与女童分隔开来,实施分类救助。 (记者 蓝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