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3月29日电(记者柴骥程、余靖静)从2006年6月1日起,浙江司机的违章违法行为将被载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开。
根据浙江省人大常委会3月29日通过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浙江将实行机动车驾驶人驾驶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只要输入相关的证件号,个人、用人单位及相关部门就能通过网络查询到驾驶人的道路交通违法、事故处理、违法行为累积积分和涉及驾驶安全的其他信息。
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法制科科长高波表示,为机动车驾驶员建立“信用档案”,不仅能方便驾驶员本人查询自己的安全信息,而且可供机动车驾驶人的用人单位在用人时参考,另外,保险公司也可根据该“信用档案”,相应提高或降低投保车辆的费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