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全面进入春季禁渔期
新华社南昌4月1日电(记者郭远明、林繁晶)4月1日12时,长江中下游地区的葛洲坝以下至长江河口水域禁止所有捕捞作业。长江整个干流全面进入了春季禁渔期。
这是记者在江西九江召开的“2006年长江禁渔期同步执法行动启动仪式”上获悉的信息。此前的2月1日云南省德钦县以下至葛洲坝以上水域已开始春季禁渔,禁渔时间至4月30日12时;而葛洲坝以下至长江河口水域,禁渔时间为每年的4月1日至6月30日。

4月1日,岳阳的渔民在晾晒鱼类干货产品。新华社记者 龙弘涛摄
据了解,为进一步保护和恢复长江渔业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农业部决定自2002年起,在长江中下游试行为期3个月的春季禁渔制度,后经国务院同意,自2003年起,在长江流域10省(市)全面实行长江禁渔期制度。
长江春季禁渔范围包括云南省德钦县以下至长江河口(南汇嘴与启东嘴连线以内)的长江干流,汉江、岷江、嘉陵江、乌江、赤水河等一级通江支流在湖北省、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的江段,以及鄱阳湖区和洞庭湖区。长江禁渔以葛洲坝为界,将长江分为两个江段,分时段实行禁渔,每个江段禁渔时间为3个月。禁渔期间长江将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实行捕捞限额专项管理的凤鲚(凤尾鱼)、刀鲚(长江刀鱼)捕捞除外。

4月1日,等待修补的渔船停靠在岳阳渔港码头。新华社记者 龙弘涛摄
渔业专家介绍,长江渔业资源监测网的长期监测结果表明,渔业资源的衰退速度在加快,一些经济鱼类资源已经走向枯竭,影响长江渔业生态以及渔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形势已十分严峻。除长江水利工程建设、围湖造田、水域污染之外,酷渔滥捕,非法捕捞,没有给资源一个生存和休养生息的环境与时间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实行禁渔期制度是直接加大资源养护和管理力度的有效措施之一,它不仅养护了长江流域的渔业资源,保护了我国淡水渔业的基础,同时还保护了长江流域的水生野生动物,也为我国大江、大河、大水面渔业资源的养护管理乃至全国淡水渔业的管理探索了有效途径。(完)
长江沿江10省市开展禁渔期同步执法行动
新华社南昌4月1日电(记者郭远明、林繁晶)为加强长江禁渔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反长江禁渔规定的不法行为,提高禁渔效果,4月1日,长江沿江10个省市同步在当地实施执法大检查。
4月1日在江西九江市举行的“2006年长江禁渔期同步执法行动启动仪式”上,中国渔政指挥中心有关领导介绍,这次执法行动由中国渔政指挥中心统一领导,长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协助组织实施。
据了解,长江禁渔期同步执法行动涉及云南、贵州、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等10省(市)及所属的70多个地(州)市、400多个县(市、区),8100多公里江段。其中长江干流4090公里,支流4000余公里,重点检查长江中下游江段以及鄱阳湖区、洞庭湖区。执法人员将在长江水域着重取缔迷魂阵、深水张网、布围子等有害渔具;查处电、炸、毒鱼的违法作业行为;查处违反长江禁渔规定的其他各种行为;宣传长江禁渔期制度及有关渔业法律法规。
此外,中国渔政指挥中心、长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各省(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在适时采取不通知当地主管部门的情况下,进行暗访暗查,检查各地禁渔情况。
渔政部门介绍,为进一步保护和恢复长江渔业资源,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农业部自2002年起,在长江中下游试行为期3个月的春季禁渔制度,后经国务院同意,自2003年起,在长江流域10省市全面实行长江禁渔期制度。开展同步执法行动,是贯彻落实长江禁渔期制度的具体措施,可有效组织带动各省(市)的长江禁渔管理,加强禁渔监督检查,扩大长江禁渔工作的社会影响,为长江渔业生态环境养护、渔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