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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门提醒:就业协议不能取代劳动合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6日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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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劳动保障部门提醒:就业协议不能取代劳动合同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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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丽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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