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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出谋划策 广州工会工资集体协商顾问团成立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7日   来源:人民日报

    职工和老板集体协商工资和福利,如果能请专家出谋划策作顾问,该多好!这一愿望在广州将成现实。“广州市工会工资集体协商顾问团”4月4日正式成立,20位专业人士被聘为首批广州市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顾问。职工代表可以委托专家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平等协商。据悉,引入专业人士对工会工资集体协商进行指导和帮助,在全国尚属首创。

    广州市总工会首批聘请的这20名工资协商专家,包括12位学者、律师,两位劳动行政部门人员,3位工会干部以及3位企业劳资工作人员。他们分别由广东省法学会、广东省和广州市律师协会、广州市各高校以及工会、劳动行政部门和企业推荐,经市总工会综合考核后确定。  

    工资集体协商顾问团接受广州市总工会的领导,并在广州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设办公室。该部负责人介绍说,顾问团的日常办公经费纳入市总工会专项经费预算。工资协商顾问接受委派担任职工方协商代表或顾问等工作的补贴费用,由聘请方与工资协商顾问参考有关规定确定。担任工资协商顾问的标准为1000—1500元/次;担任工资协商代表为1000—3000元/次。该标准的“次”是指接受某单位聘请担任工资协商顾问或工资协商代表工作从筹备阶段到协商终结的完整过程。

    广州市总工会希望,此举可以从源头上减少工资报酬方面的劳动纠纷,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和效果,依法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广州市总工会主席陈伟光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劳动关系发展变化的需要。近年,工资报酬引发的劳动争议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工资问题成为企业劳动关系矛盾的焦点,亟须大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让职工通过平等协商机制,与企业共同依法商定工资标准等事项,协调双方利益,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此次被聘为顾问的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肖胜方则认为,解决这些劳动纠纷,需要从法律执行、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等各方面加以完善,同时也需要社会各界在维权工作上做出努力。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就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节劳动关系的有效制度,工资集体协商是集体协商的一项重要内容,工资集体协议也是一种专项的集体合同。他表示,“身为顾问,我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依法履行职责,坚持合法、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好工作;同时保守工作秘密,不泄露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不泄露工资集体协商的有关资料和情况”。(记者 杨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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