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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商系统设商业贿赂举报基金 举报可获奖励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0日   来源:人民日报-华东新闻

    日前召开的山东省工商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传出消息,该省工商部门建立了商业贿赂举报基金,举报商业贿赂可获奖励。一旦被工商机关查出有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将被记入企业的信用档案,直接影响企业的信用等级,今后,这些企业也将被工商机关重点监管。

    同时,山东省工商部门还决定从传销举报奖励基金中拿出一部分,作为举报商业贿赂案件的专项奖励基金,奖励举报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的有功人员。由于商业贿赂一般是“一对一”的交易,具有隐蔽性强、取证难的特点,难以被及时发现。因此,需要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今后,消费者如发现商业贿赂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可拨打0531—12315或0531—88527631或登录www.sdaic.gov.cn网站举报。对于举报人员除奖励外将严格保密。(刘研波 李小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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