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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实施“阳光工程”阻退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2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乌鲁木齐4月12日电(记者贺占军)被称为“阳光工程”的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将在保证新疆公路建设继续延伸的同时,从源头阻退腐败行为。

    按照这一实施方案,今后新疆交通建设系统将重点查处公路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工作人员,在经营及相关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以及利用职权参与、干涉工程招投标等非法牟利和索贿受贿行为。

    自治区副主席宋爱荣说,实施“阳光工程”就是要通过增强工程项目的透明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从全国来看,交通建设领域是商业贿赂的高发区、易发区和多发区,交通建设部门要通过自查自纠等形式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健全防止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据介绍,近年来,新疆交通建设领域在工程招投标、工程分包、材料设备采购、质量监督、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验收等方面都有商业贿赂现象发生,因此这些关键环节成为新疆向商业贿赂“开刀”的重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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