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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大幅提高农民工在就业等七个方面待遇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8日   来源:工人日报

    日前,山东省济南市政府与市总工会举行农民工问题专题联席会议,并一致通过一项决定:今后,济南市农民工在入会、就业、工资发放、子女上学、生活等7个方面,其待遇将比以前大大提高。

    会议确定,由市总工会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建委、卫生局、教育局、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做好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同时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农民工建会工作,特别是在聘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建筑施工队伍时,要督促其以团体会员等形式加入当地工会组织。

    会议要求加大财政对农民工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的投入,多渠道加强对农民工的专业技能培训。所有用人单位都必须依法与农民工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不得滥用试用期侵犯农民工权益。

    为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市里要求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对发生过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要强制在开户银行按期预存工资保证金,并实行专户管理。所有建设单位都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建委等有关部门不发放施工许可证,不批准开工报告。对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

    会议还对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为农民工就医提供优惠、接待农民工信访求助、向他们开展送文化送科技送岗位送帮扶送法律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记者孙覆海 实习生葛红普 通讯员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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