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国务院安委会发通报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8日   来源:经济日报

    2006年3月中旬以来,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对此,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4月17日发出通报,要求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报说,初步统计,3月中旬以来发生13起危险化学品事故。这些事故暴露出一些企业、单位和个人在市场供需旺盛形势下,片面追逐利润忽视安全生产的倾向。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仍存在着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一、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仍是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二、从业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差。三、生产工艺落后、设备带病运行是中小化工企业的突出问题。四、违章行车、疲劳驾驶等引起的危险化学品运输翻车泄漏事故多发。五、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引发事故。

    对此,通报提出了六点要求:

    一是强化两个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强化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两个负责制,加强政府执法监管力度和部门履行职责能力,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严格规章制度,认真排查和整治隐患,把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落实安全许可制度,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已经明确的许可申请和整改期限的要求。在2005年12月31日前未提出申请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一律依法关闭。已经提出申请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不具备发证条件的,限期在今年3月31日前整改合格取得经营许可证;已经提出申请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具备发证条件的,限期在今年6月30日前整改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整改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三是指导和督促化工企业深入开展反“三违”活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督查,督促企业开展全员技术培训、安全教育、自查自纠,提高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防范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

    四是加强联合执法检查,深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各地要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道路运输的整治与监控,防范翻车泄漏事故。各地要在“五一黄金周”之前,集中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检查。

    五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不得擅自扩大经营范围。对自来水厂、医院、游泳池等使用氯气的用户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气瓶、储罐和安全附件,消除事故隐患。

    六是制定落实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各地要抓紧制定并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演练,抓好落实。一旦发生事故,安全监管部门要立即向同级政府报告,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记者 瞿长福)

 
 
 相关链接
·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4月1日起实施
· 安监总局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