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工商总局公布第一季度药品、医疗服务等违法广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21日   来源:人民日报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对16个省级卫视台3月20日发布的医疗服务与健康资讯服务类广告,31个省级广播电视报3月份第一周发布的药品、医疗服务、食品、化妆品以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今年第一季度的广告监测,并公告了发现的虚假违法广告。

    这些虚假违法广告包括:发布在《北京广播电视报》3月2日A15版的非哥男性养护剂广告;发布在《安徽广播电视报》3月3日9版的南京城西医院医疗广告;发布在《河北广播电视报》3月6日14版的百草扶胰康药品广告等。

    16个省级卫视台3月20日发布的健康资讯服务类广告中,北京时珍堂医院医疗广告(新疆卫视《健康1+1》栏目)等存在宣传保健食品治疗作用、夸大药品功效、隐含保证医疗治愈以及使用患者名义做证明等内容。(记者许志峰)

 
 
 相关链接
· 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一批涉嫌严重违法广告
· 国家工商总局3月2日公布一批涉嫌严重违法广告
· 国家工商总局通知要求集中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 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
· 工商总局关于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国家工商总局:2005年虚假违法广告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