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宁夏回族自治区今年将建立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制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22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银川4月22日电 今年宁夏首次建立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对自愿到宁夏南部山区八县乡镇和红寺堡开发区乡镇支教、支农、支医服务期限年满5年以上的学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政府代为偿还。

    据宁夏《法制新报》报道,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服务期限一般为2年至3年,主要是到乡镇一级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宁夏对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实行灵活的户籍管理办法,凡到基层单位就业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就业地区。(完)

 
 
 相关链接
· 内蒙古启动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
· 江苏贫困生在校期间可不偿付农信社助学贷款利息
· 安徽助学贷款工作快速发展 05年2.2万名学生获贷
· 中国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帮助学子实现求学梦想
· 国家助学贷款累计审批172亿已资助206万贫困学生
· 广西国家助学贷款首次超亿元 近两万学生获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