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5名外部董事的正式到位,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10日正式启动。
在10日举行的“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中国电子5名外部董事颁发了聘书,加上之前已经任命的3名非外部董事,和全体职工民主推选的1名职工董事,该集团公司董事会的9名董事全部到位。这也标志着中国电子在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面有了突破性进展,并成为了中央企业中继宝钢集团、神华集团之后的第3家外部董事超过了董事会全部成员半数的试点企业。
根据要求,中国电子董事会主要被赋予对经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决定薪酬、选聘等3项管理工作,并切实履行好行使重要子企业国有股东权利、督促指导中国电子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等两方面职权。国资委相关负责人指出,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举措,是大企业健康发展的体制保证,也是适应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规范行使出资人权利的需要。
电子信息产业是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产业,因此国有经济应当保持一批重要骨干企业。目前,在集成电路与电子元器件、计算机及核心零部件、软件与系统集成等领域,1989年成立的中国电子已位居国内企业前茅,目前拥有全资子公司22家、控参股公司36家、直接或间接控股11家上市公司,总资产580亿元,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530亿元,具备进一步做大做强的条件。
该负责人表示,国资委选择中国电子作为董事会试点企业,目的是要发挥中央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行业中的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为中国电子进一步做强做大奠定体制基础,同时,也为中央企业乃至全国国有企业建立和完善董事会起到示范作用。他同时强调,国资委将维护中国电子董事会依法享有各项职权,并根据有关规定,把出资人部分职权授予中国电子董事会行使。(记者 胡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