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11日电(记者刘铮)严格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制止以改制为名乱收费、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全面清理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今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主要任务已经确定。
记者11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下发了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六大任务。
——严格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国务院决定,今年春季开学起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要采取强力措施,确保这一新机制顺利运转。实行免杂费的地区,除按原“一费制”标准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及向寄宿学生收取住宿费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绝不允许“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坚决制止以改制为名乱收费,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办学行为。全面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和新的改制学校收费标准。公办学校凡改制为民办学校的,必须符合“四独立”原则,否则停招。严禁搞“校中校”、“一校两制”和以改制为名乱收费。
——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严格限制择校生比例和收费标准,力争逐年有所降低;将择校生纳入当地统一招生计划并及时公示;每校招收择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30%。
——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学校招生资格和计划、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入学条件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全部公开;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继续稳定高校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
——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遏制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状况。对教辅材料、报刊杂志等课外读物,要严格做到不强制统一征订,不统一购买。
——全面清理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将在全面清理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国家教育收费政策。除国务院规定或经财政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联合批准外,其他任何部门、省级及省级以下政府都无权出台新的教育收费项目。(完)
国家将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管理
新华社北京5月11日电(记者刘铮)“要将学校的账目、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教育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
记者11日从发展改革委了解到,教育收费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即公办学校学费、住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要按规定全额缴入同级国库或财政专户,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支出由财政部门根据部门预算统筹安排。
“健全学校财务制度,规范收费收入征缴入库行为,不得坐收坐支;严禁将学校教育经费用于房地产投资开发、购买股票、证券、期货和滥发奖金、补贴、津贴、实物及组织公费旅游等。”实施意见要求,切实落实学校收费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乱收费有关责任人及负责人。
实施意见强调,政府要按规定的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拨付学校公用经费,保证学校正常运转;要确保转移支付中的教育经费足额用于教育事业。
作为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主要措施,实施意见还提出,要进一步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减轻学生经济负担;规范高校服务性收费行为,加强学校服务性收费管理;继续加强督导检查工作,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