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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批准长江电力认股权证发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15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宜昌5月15日电(记者 江时强、刘诗平)长江电力认股权证15日获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发行批准,成为资本市场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后首只实现上市公司融资功能的权证产品。

    长江电力本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无偿派发1.5份认股权证,股权登记日为5月17日,存续期12个月,预计募集资金总额约为67亿元,届时将全部用于收购三峡发电机组。

    有关人士认为,作为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企业,长江电力认股权证获准发行,体现了“早股改早受益”的监管思路,是我国资本市场正式开始实施“新老划断”的一个里程碑。

    2003年上市的长江电力是目前我国最大的水电上市公司。此次认股权证发行及相应资产收购完成后,长江电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扩大公司资产规模,为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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