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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给劳动和谐企业划禁区 非法用童工取消称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1日   来源:人民日报

    日前,浙江省政府发布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同时,为被评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划定“禁区”,今后凡是存在非法使用童工、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事件三类情况的企业,都要被取消称号,而具体评选将围绕十条标准来进行。

    浙江省政府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圈定了十项标准,包括企业要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无违约现象发生;认真执行《劳动法》规定工时制度和作息休假制度,保障职工健康;认真执行最低工资制度,按时足额发放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按规定支付超时加班加点工资等方面。(江 南 翁迪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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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