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6月1日电(张建新)天津市日前出台专门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两年。市区县给予这些大学生每月不低于千元的生活补贴。
天津市八个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组织开展天津市2006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从2006年起连续5年,全市每年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招募200名左右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开展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时间为两年。招募对象主要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天津市生源应届毕业生。
《方案》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天津本地上学的,服务期间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为天津市生源在外地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的,服务期间户籍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按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档案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区县人事局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保管。“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由市财政按每人每月600元标准,按月发放生活补贴;按每人每年500元标准发放交通补贴。服务单位所在区县可根据当地生活实际,给予“三支一扶”大学生每月不低于400元的生活补贴。
《方案》中还包括鼓励大学生扎根基层、报考公务员时优先录用、考研加分等方面的多项优惠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