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沙市政府明文规定:今后政府采购,将与安置下岗职工就业相结合。
据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市政府上月出台的国有企业改革问题《补充意见》中,首次要求实施政府采购的过程中,适当安置下岗职工,即政府有形产品(货物、工程)与无形产品(服务)的采购项目招标时,须增加中标后安置下岗职工的条款。
记者从长沙市政府采购中心了解到,办公用品、文体设备、服装药品等大宗货物的采购,将优先选用那些安置下岗职工较多的企业;食宿接待、文件印刷、会议会展、车辆维修等服务企业,一旦被确定为政府定点采购单位后,就必须尽可能多地安置下岗职工。此外,政府出资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时,也将吸纳下岗职工作为附加条件。(记者周立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