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8日电(记者李斌、卫敏丽)中国科学院8日在此间通过《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修改稿)。根据修订后的院士章程,在今后的院士增选中,院士候选人必须获得的赞成票从原来的“超过投票人数二分之一”提高到“不少于投票人数三分之二”,从而提高了中国科学院院士的门槛。
许多院士认为,原院士章程规定的赞成票超过二分之一即可当选,没有反映出大多数院士的意愿,应提高取得共识的院士比例。
根据院士们的意见,中科院学部增选工作研究小组经过研究,建议对“获得赞成票超过投票人数二分之一”的规定改为“获得赞成票不少于投票人数三分之二的候选人,按本学部应选名额,根据得票数依次当选,满额为止。”
关于“各学部的增选名额”,新的院士章程将原来的“由院士大会的常设领导机构确定”改为“由院士大会的常设领导机构根据学科布局和学科发展趋势确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