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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规定已动用公车办婚丧嫁娶的领导干部须交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西安6月9日电(记者 储国强) 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违反规定的现象有所抬头,陕西省纪委日前发出通知重申有关规定,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在婚丧嫁娶事宜中大操大办、动用公车,对已使用公车者须交纳相关费用。

    陕西省纪委要求,领导干部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严禁动用公车;严禁向部属、下属单位和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发放请柬;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通知指出,领导干部在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过程中,凡是已经动用公车的,必须全额交付发生费用;凡是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钱物的,必须在3日之内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并退回或上交所收钱物。对顶风违纪、我行我素,继续大操大办、收受礼金、动用公车的,要从严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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