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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太和县公安部门已初步确定爆炸事故责任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13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合肥6月13日电(记者 代群)记者从安徽省太和县公安局了解到,太和县公安局目前已对6月11日发生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立案侦查,并初步确定事故责任人。

    6月11日上午,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大新镇发生烟花爆竹爆炸,共造成19人死伤。安徽省安监局局长程传如说,太和县烟花爆炸是一起“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无视政府监管、无视群众生命安全,非法生产鞭炮所导致的重大爆炸事故”。

    事故发生后,太和县公安局立即成立调查组,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初步查明:爆炸事故责任人马秀英,女,53岁,太和县大新镇人。马秀英无视法律法规,无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没有任何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利用马庄自然村一村民闲置的住房,设立地下作坊,组织亲属朋友私自非法生产鞭炮,导致发生了重大爆炸事故。

    太和县公安局负责人介绍,鉴于马秀英已在爆炸中死亡,太和县公安部门本着对死伤者负责的态度,已经组织力量,对非法生产爆竹的原材料来源,以及成品爆竹的销售去向,进一步深入调查,并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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