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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城市医疗救助制度今年7月1日起将全面建立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21日   来源:人民日报

    河南省城市医疗救助制度7月1日起在全省158个市(县、区)全面建立。困难群众、未参加医保的城市低保对象都可获得医疗救助。6月30日之前,所有的市(县、区)都将陆续出台城市医疗救助实施方案。

    城市医疗救助的对象主要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众。

    救助标准由各地自行制定。对救助对象个人负担超过一定金额的医疗费用或特殊病种医疗费用,将给予一定比例或一定数量的补助。救助资金主要通过财政预算拨款、专项彩票公益金、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筹集。(记者曲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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