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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规定:7月1日起交强险标志必须贴在车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23日   来源:人民日报

    中国保监会22日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单制式和保险标志。

    据介绍,交强险保单和保险标志上皆注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保单呈褐色,主要文字采用了国际上先进的红色荧光防伪油墨,文字下横线由微缩文字组成,防伪性能较好。除为不同的经营公司预留出印刷公司标志的区域,保单在全国范围内规格、制式统一。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强调,从7月1日起,投保该险种的车辆须将保险标志贴在汽车的前挡风玻璃上,没有前挡风玻璃的投保车辆,如摩托车、拖拉机等,应使用便携型保险标志。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7月1日后,如被交管部门发现忘记携带保险标志及保单,将被处以20—200元不等的罚款;如果尚未投保,罚款数额为应缴纳保费的两倍。(记者 曲哲涵)

    又讯 尽管原有商业三者的保单尚未到期,但随着7月1日的临近,目前不少车主都提前续保,以为这样就可以免投一年的交强险。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今天提醒大家:监管部门以7月1日为界来确定原商业三者险是否有效,是看保单的生效期,而非投保日期。(记者 曲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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