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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公约》组织与林业局达成高原湿地保护共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14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7月14日电(记者董峻)《湿地公约》组织与国家林业局14日就喜马拉雅高原湿地保护达成合作意向。双方认为,喜马拉雅高原湿地具有多项功能,需要通过开展国际合作,特别是区域合作,对其加强有效保护。

    《湿地公约》秘书长彼得·布里奇华特在北京与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会晤时表示,喜马拉雅高原湿地保护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国际任务,中国在其中承担着重要任务,起着很大作用。希望中国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加快高原湿地保护行动。同时,要加大国际社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各国应重点考虑资金投入机制,尽早形成运作机制、资金机制。

    彼得·布里奇华特还向国家林业局副局长赵学敏颁发了证书,聘任赵学敏为《湿地公约》中东亚地区高原湿地生态保护特别顾问。

    《湿地公约》是一个政府间公约,是湿地保护及资源合理利用国家行动和国际合作框架。现有152个缔约方,共有1140个湿地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喜马拉雅高原是欧亚大陆上发育大江大河最多的区域,被誉为“亚洲水塔”。中国占该区域总面积的50%,高原湿地面积达到750万公顷,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地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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