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流域省界水体及主要河流水资源质量状况通报
(二OO六年六月)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2006年6月12日~17日,淮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对淮河流域跨省河流46个省界断面水质进行监测。同时,对淮河干流、大运河、颍河、涡河、沭河等主要河流的43个控制断面水质进行了监测。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综合评价:监测的46个省界断面中,水质达到Ⅲ类水的断面占17.4%,水质为Ⅳ类水断面的占15.2%,水质为Ⅴ类水断面的占10.9%,水质为超Ⅴ类水的断面占56.5%。对照国务院批准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确定的水质目标,水质达标率为37.0%。
河南、安徽、江苏、山东四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25个国家考核省界断面(见附表),采用高锰酸盐指数单项指标评价,水质达标率为72.0%;采用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两项指标评价,水质达标率为60.0%;采用综合评价,水质达标率为44.0%。
6月水质污染较重的跨省河流有:河南进入安徽的黑茨河、泉河、颍河和涡河,安徽进入江苏的废黄河,山东进入江苏的沙沟河、黄泥沟、白马河、邳苍分洪道、石门头河、龙王河和白家沟等。
6月份淮河流域省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37.0%,与上月相比下降了6.5个百分点,水污染进一步加重。
淮河干流:淮河干流监测的13个断面,有7个断面水质达标,占53.8%;有6个断面超标,超标率为46.2%,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
大运河:监测的22个断面中,达到Ⅲ类水目标的有11个,占50.0%;超标断面11个,超标率为50.0%。南四湖上级湖水质污染较重,主要污染项目是化学需氧量和氨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