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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要求各主管部门暂停核准煤炭液化项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17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7月17日电(刘铮 张梦)“对于煤炭液化项目,在国家煤炭液化发展规划编制完成前,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应暂停核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文明确要求。

    记者从发展改革委了解到,煤炭液化尚处于示范阶段,应在取得成功经验后再推广。此外,煤制油品和烯烃尚处在工业化试验和示范阶段,还存在风险。目前开工建设的十几万吨规模的煤制油、煤制烯烃装置多数不够经济规模,技术不够成熟。动辄几十亿元的投资,项目建成后将类似小炼油、小乙烯,属淘汰之列。

    当前,一些地方出现了盲目规划、竞相建设煤化工项目的苗头,对经济健康、稳步发展将产生负面影响。发展改革委在加强煤化工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中指出,目前我国煤化工产业存在着电石和焦炭等传统产品产能严重过剩,石油价格不断上涨拉动煤制甲醇、二甲醚等石油替代产品盲目发展等问题。

    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要认真做好煤化工产业发展和项目审核工作,同时对拟建和在建项目进行清理,抓紧整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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