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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交强险重点监管费率 手续费 理赔三环节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18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7月18日电(记者 毛晓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已实施半月余,目前总体进展顺利,实现了平稳起步。

    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18日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下半年,保监会要继续抓好交强险工作,加强对交强险业务的监管,着力检查交强险有关规定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这项制度长期顺利运行。

    郭左践指出,监管机关对交强险重点监管三个环节:一是费率。交强险执行全国统一的条款和费率,各保险公司不得擅自变更保险条款,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保费;二是代理手续费。手续费比例每单业务不得高于4%;三是理赔。要严格规范交强险理赔服务,努力杜绝惜赔、拖赔现象和各种理赔漏洞。

    “对严重违规的公司,要取消其经营交强险业务的资格。对违规行为的处罚要抓住典型,并向社会公布。”郭左践说,“要以交强险制度实施为契机,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坚持规范诚信经营,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交强险是一项全新的保险制度,已于7月1日正式实施,其实施旨在使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的经济赔付和医疗救治,及时化解交通事故经济赔偿纠纷,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据了解,交强险制度建设是一个长期性的系统工程,目前只是一个开始,以后的工作更复杂,更具有挑战性。比如,保险业要与公安交管部门联合以省为单位加紧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从明年开始实行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将交强险保费与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违章记录挂钩;要配合财政部研究制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该基金的提取比例、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都将影响到交强险制度的实施;要配合农业部研究推动拖拉机保险业务发展问题;要实行交强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每年进行核查,切实保证不盈不亏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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