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委21日发出通知:党员干部如在救灾工作中失职渎职,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尽责、漠视灾民生活困难的,要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严重的就地免职。
广东省纪委在通知中说,7月14日以来,受今年第四号台风“碧利斯”带来的特大暴雨影响,广东省遭受近年来最严重的洪涝灾害。当前,广东省抗灾救灾形势十分严峻,救灾复产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好抗灾救灾工作。要实行各级领导责任制,党政第一把手要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其他领导分工具体抓,保证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负责,逐镇逐村逐户解决好灾民的生活安置工作,确保各项救灾复产措施落到实处。
广东省纪委还要求认真确保抗灾救灾款物的有效使用,并加强对抗灾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抗灾救灾款物全部用于灾民安置、灾区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工作。要加强对社会捐赠活动的监督,确保社会捐赠活动依法依规进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要严肃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募捐活动;对贪污、挪用捐赠款物的,一经发现,要及时予以查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通知还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抗灾救灾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记者 戎明昌 通讯员 粤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