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南京公积金提取办法出台新规 公积金可逐月还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23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京7月23日电(记者蔡玉高)南京公积金提取办法出台新规。刚刚通过的《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缴存了公积金的南京市民就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还贷了,这一新规将大大减轻需要还房贷的市民的负担。

    按照以往的规定,缴存公积金的南京市民在凭借购房合同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余额后,若要再想利用公积金来还贷的话,就只能委托银行每年将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转账一次,用来偿还贷款本金,这对于减轻市民每月偿还房贷压力并无太大作用。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表示,目前他们正在对整体系统进行更新,以便从技术上支持按月转账。(完)

 
 
 相关链接
· 全国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人数已超1亿
· 建设部:全国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人数已超过一亿
· 海南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南京异地购房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 税务总局:超标住房公积金须征收个人所得税
· 国资委发通知严格控制央企住房公积金和相关补贴